![]() 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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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的同居现象如今,在加拿大选择同居关系(Common-law)的人,越来越多,且随着时代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华人,也开始接受并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,不少年轻人都会说,结婚干嘛?同居比结婚只不过就是少了一张纸(结婚文件)吗? 然而,两个人好的时候,一切都好,分开的时候,可就不那么简单了,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,有朝一日分手的时候,同居和结婚,能够受到的法律保护的程度,在加拿大是非常不一样的。 同居关系,通常是指一对配偶,生活在一起,但没有履行结婚仪式,没有办理结婚的法律文件。然而,“同居”的概念,实在又是一个复杂的概念,在加拿大的不同省份,都有着不同的定义。 同居20年 分手代价惨重 阿省女子 Denise,在与自己的男友共同生活了整整20年,甚至共同养育了三个孩子,即便如此,当最近因为各种原因决定分手时,她还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,直到分割财产时,她才明白,自己作为男方的同居女友,居然没有资格获得任何房产! Denise目前接受了CBC新闻的采访,讲述了自己的遭遇,并表示,目前她与男友的财产分割官司,还在进行当中。“我以前完全没觉得自己的亲密关系和街上那些碰巧选择结婚的伴侣,有什么不同,但事实证明,真的不一样!” Denise非常沮丧说。 Denise说,20年来,她和同居伴侣,共同养育了三个孩子,分手时他们拥有两幢房子,但都不在她的名下。分手后她发现,自己没有资格拥有其中任何一所房产,因此当她和孩子不得不离开那个家的时候,她竟然不得不搬到远亲家中,寄居了好几个月。 在Denise生活的阿尔伯塔省,并没有法律保障,同居关系分手后,可以分割共同财产,而婚姻财产法则是,默认双方有权分割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财富。同居关系的伴侣,如果不能就分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,就只能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纠纷。 共同生活20年,却什么都得不到,Denise非常沮丧,也心有不甘,于是诉诸法律,这场官司一打就是四年,她坦言自己已经耗尽了精力,“我证明了我们曾是一个家庭,因此我要得到财产的50%,赢得官司。”但与此同时,她也付出了非常惨重的代价,截至目前为止,她已经为这场官司花了 $124,000,而官司却还远远没结束,因为她的前伴侣上诉了。 加拿大各省定义不同 从法律上讲,同居关系在省的管辖权限内,因此,每个省对“同居”的法律定义以及相关的规定都不一样。 BC省早在4年前,就作出一项裁决,对“配偶”一词做出了新的定义,同居的伴侣,只要一起生活了两年以上,地位就和已婚夫妇一样,拥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。相比加拿大其他省份,BC省对同居的定义和保护是最为完善的,它改变了对配偶一词的法律定义,在涉及到财产和债务的部分,BC省家庭法对配偶的定义是结婚双方,或并未结婚但是以婚居方式共同生活,超过两年以上的人。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同居与结婚唯一的区别就是取得家庭财产分割权资格的时间早晚。如果是结婚,哪怕共同生活只有六个月,在分居时,就自动拥有任何一方名下,在伴侣关系中,取得的财产的一半的权益。而同居则需伴侣关系持续两年后,才有这种权益。 在阿省,同居关系被叫做“相互依存的成人伙伴”, 在阿省,一对伴侣要在一起生活三年以上,或住在一起,并有一个孩子,才能被定为 “同居关系”。 在大西洋沿岸的纽芬兰省,配偶共同生活两年后,可以被视为同居关系。在新斯科舍省,一对伴侣必须一起生活了两年,才有权领取配偶赡养费,但同居配偶在离异的情况下,没有权利分割拥有的物业,包括家庭住房或汽车。然而,如果同居配偶,希望不结婚,但享有结婚夫妻的权利,他们可以按照该省的一项特殊法律,注册登记作为“家居伙伴”,住在一起。 安大略省和曼尼托巴省,同居的人,必须一起生活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夫妻关系,或一起有孩子,住在一起一年以上。 在曼尼托巴省,一对配偶,需要去一个登记处注册,才能被确认为同居关系。魁北克省是全加拿大,唯一一个不承认同居关系的省份。 加拿大最高法院,在2013年1月份,作出一项裁决,各省有权自己决定,同居的伴侣是否可以享有与结婚夫妇同样的权利,从而也就等于允许了魁北克的现行法规,即两个人,无论在一起生活了多久,同居关系不能得到与婚姻同样的认可。 离异时的财产分割 在加拿大的大多数省份,同居关系得以承认,但同居关系并没有划定,在离异情况下,财产应该如何分割,除非两人在同居时签署了财产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文件, 在安大略省,同居关系中,不存在“夫妻共有财产”,婚姻破裂,双方当事人,对家庭净资产,享有同等权利,各50%平分。家庭净资产,包括房产,RRSP,退休金等。而同居关系并不拥有相同权利。例如一对夫妻,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,其中一方拥有30万的Pension 退休金,另一方则没有。离婚时,没有退休金的一方,同样可分得15万。而在同居关系中,有30万退休金的一方,则不需分一半给同居伴侣。 相比来说,BC省目前使用的法律在加拿大是独一无二的,BC省的已经同居2年以上的伴侣,都将有权把共同债务和资产对半分,但这不包括同居关系之前积累的财产或继承的遗产。 签署同居协议 同居协议和“婚前协议”(Prenuptial Agreement)一样,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。法律界人士认为,婚前协议最重要的部分,就是如何处理物业,婚前有哪些物业,分手后如何分配,先小人后君子,大家都省点律师费。同居协议也一样,将同居物业的分手条款,明言在先,双方都可避免官司。 有相当部分人认为,在开始一段关系前,“签协议”有伤感情。有些华人父母,在给儿女送婚姻礼物时,最普遍的礼物,就是送物业首期。在没有婚前协议的情况下,如何令自己的子女不吃亏?最好的办法就是,父母可以要求,在按揭合约中,注明首期是由父母支付的,一旦婚姻破裂,父母可先取回这笔钱,儿女再与伴侣平分剩余。
最后修改于 2017-10-18 0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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